关于为子女变更姓氏的问题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女儿生于2016118日,前期由于医院资料丢失,清涧县户籍处告知我需开具亲子鉴定到计生处办理出生证明,叫张舒怡,且因孩子随母上户,需随母姓。20175年,医院体检告知可挂失办理出生证明,并不受随谁上户影响姓,于是我们新办理了出生证明,叫高舒怡,但已上户张舒怡。现在我们了解到孩子可以随父姓,因此要改姓。(备注:难道相关机关不培训姓氏到底怎么上,医院资料丢失可否挂失办理吗?为什么无人告知一声)我给县机关信访两次,致电无数,最后结果是要开具公证处证明,但本县公证处要求出示监护人无犯罪证明,男方户籍宁夏海原户籍处认为变更姓名与无犯罪证明无关,不予开具,县户籍认为这是公证处与男方户籍处的事,与本县户籍处无关。至此,我想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没有改姓的权利,为什么前期无人告知政策,后期互相推诿至无法办理,到底谁的责任,我们该怎么办理?简单实现一个姓名权是必须信访到中央呢,还是必须走行政诉讼呢?请领导给我一个妥善得解决办法,谢谢。

承办单位:清涧县政府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责成清涧县政府调查落实,现就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改姓的权利。关于相关更改姓氏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中有明文规定。同时,2016117日榆林市公安局户网站的“户籍管理”栏中,公开了《榆林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各类户籍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中对变更姓氏作出的规定指出相关申请人需提供公证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清涧县相关户籍警员也明确告知您要进行公证。鉴于您情况的特殊性,市政府办已和清涧县公证处进行了沟通协调,提供相关公证书后,您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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