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变更

事项名称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变更

设定依据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申请条件

台港澳人员的就业许可由聘雇或接受被派遣人员的我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一、就业证变更程序及需提供资料
就业证内各栏填注事项(工作单位变更需重新办理就业证)如有变动,用人单位应在该事项发生变动后20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办变更手续。申办变更需提供下列有效文件或资料:
1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
2
关于变更就业证部分内容的申请报告(说明申请变更的原因、项目,提出补发申请);
3
能证明变化情况的有效文件。

办理流程

1、收件 2、受理3、办结

办理地点

榆林市高新开发区建业大道和沙河路十字财富中心三楼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

0912-818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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