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申请退休经办事项
事项名称 |
参保人员申请退休经办事项 |
设定依据 |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申请条件 |
法定退休年龄(以职工档案为主): 男性 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 灵活就业人 55周岁,女干部和在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可延迟到55周岁。 特殊工种可提前至 男职工 55周岁,女职工 45周岁退休。 因病可提前至 男职工 50周岁,女职工 40周岁退休。 |
办理材料 |
1、单位书面退休申请、退休审批表、职工档案去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批,下岗工人及灵活就业人员在档案托管办405室申请退休。 2、将审批结果提交社管科201室。 3、根据201室转交的《新增退休人员审核表》核对个人信息及缴费情况。 4、核对无误后将《个人帐户核定单》转交社管科201室。 5、社管科核定退休工资后报人社局审批发文(需2-3月)。 6、退休人员采集相片、指纹,领取工资卡。 |
办理流程 |
1、收件 2、受理 3、审批 4、办结 |
办理地点 |
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榆林市长乐中路榆阳中医院对面)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 |
联系电话 |
0912-3884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