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申请退休经办事项
| 事项名称 | 参保人员申请退休经办事项 | 
| 设定依据 |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 申请条件 | 法定退休年龄(以职工档案为主): 男性 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  灵活就业人  55周岁,女干部和在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可延迟到55周岁。 特殊工种可提前至  男职工  55周岁,女职工 45周岁退休。 因病可提前至      男职工  50周岁,女职工 40周岁退休。 | 
| 办理材料 | 1、单位书面退休申请、退休审批表、职工档案去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批,下岗工人及灵活就业人员在档案托管办405室申请退休。 2、将审批结果提交社管科201室。 3、根据201室转交的《新增退休人员审核表》核对个人信息及缴费情况。 4、核对无误后将《个人帐户核定单》转交社管科201室。 5、社管科核定退休工资后报人社局审批发文(需2-3月)。 6、退休人员采集相片、指纹,领取工资卡。 | 
| 办理流程 | 1、收件 2、受理 3、审批 4、办结 | 
| 办理地点 | 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榆林市长乐中路榆阳中医院对面)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电话 | 0912-3884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