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879/2017- 发布时间:2017-05-2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榆林市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榆林市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本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等情况

市商务局是2005年市级行政机构改革撤销原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市商贸行业管理办公室、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内设10个科室,行政编制25名,实有46人,离退休人员48人。直属管理榆林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和榆林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2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起草全市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和规定,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促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定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包括商品交易市场、零售商店、购物中心、餐饮店等新建和改、扩建,以及改变现有商业网点的用途,都必须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负责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市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和商务领域的举报投诉和查处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拍卖、典当、租赁、酒类流通、畜禽屠宰、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利用、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民爆物品等特殊行业和重要商品的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落实中、省、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履行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监管工作。

(八)牵头拟定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业发展。

(九)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市内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定全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二)负责对外援助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的空港、陆港和江河口岸及电子口岸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发展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行业管理。

(十六)指导并促进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指导在榆国家级开发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全市工业园区的有关商务工作。

(十七)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7年商务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13%,达到45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9.8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实现7000万美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榆林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5人,现有在职职工25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48人,行政工勤2人。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榆林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编制19, 现有在职职工19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25人。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以上的设备。

六、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27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79.19万元。与上年预算水平略有调增,调增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改革缴费等。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1279.1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9.19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199.19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1.1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水平略有调增,调增原因同上;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79.1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57.6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1.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0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761.44万元(均为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0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1.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1.15万元(均为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水平略有调增,调增原因同上;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公共预算拨款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

工,含工勤人员、离岗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按定额测算填报。专项业务经费按职能,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8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8万元(比上年增加4.8万元),增加原因是市政府安排参加省上组织的电子商务出国考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压减4万元)。“三公”经费压减的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中省及省财政厅相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执行。

2017年会议费支出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根据工作实际,召开全市商务工作会议、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和电子商务、外贸进出口等专项业务会议。培训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工作需要,需组织召开加工贸易、劳务输出、外贸政策、电子商务等专项业务培训。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3.98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

七、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这里的机关指部门机关及下属参公单位。

 

附件:榆林市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榆林市商务局

                                     201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