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940/2017- 发布时间:2017-06-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榆林市人民政府口岸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榆林市人民政府口岸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榆林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20066月经榆林市政府批准设立,正处级建制,财政全额预算,编制12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调研员1名,离岗人员1名,科级以下7人,退役军人5人,内设政秘、综合、法规、电子口岸四个科室,现任主任高生亮。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市口岸发展规划;会同各联检单位承担口岸货物监管、检查、检验及检疫业务;负责协调口岸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解决口岸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持口岸的畅通。

二、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办将认真履行综合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不断开创口岸工作新局面。具体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重启一类航空口岸建设。用好“一类口岸”政策,拿出具体方案,成立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我市设立一类航空口岸。

(二)接轨陕西自贸区。拿出具体方案,拜会省相关部门,开展学习调研,研究推进我市承接陕西自贸区部分功能工作。

(三)推进保税仓库建设。成立我市综保区申报领导小组,赴省有关部门开展调研,推进我市设立保税仓库,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大通关建设,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及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建立高效便捷的通关制度。建立口岸联系会议制度,完善口岸联检单位联络机制,协调解决口岸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事务,促进口岸各部门间团结协作。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承接国家、省“单一窗口”标准版的运用。结合我市口岸业务特点,拓展“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实现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场、铁路、公路、金融保险的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和通关作业无纸化。进一步加强口岸信息工作,以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发挥口岸各单位优势,建立口岸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切实促进信息共享。

(五)推进跨区域口岸协作。主动寻求与沿海地区口岸及陕西自贸区等地的合作,探索建立内陆口岸与沿海口岸合作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口岸管理水平。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学习,坚持周二集中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提高学习效果。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分批派干部赴口岸建设先进地区和有关企业进行调研,进一步学习周边口岸建设的先进经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出台《榆林市口岸办规矩》。加强支部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不断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机关干部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

(七)夯实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精准识别贫困户,科学制定扶贫计划,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23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6万元,包括公用经费30.37万元和人员经费151.19万元;专项业务费50万元。总收入比上年增加79.7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重点保障单位基本运行和基本职能的履行,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如下: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31.56万元,比上年增加79.7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1.56万元,比上年度的安排数增加了29.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较增加了100%。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6年底在册人数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项目支出是按照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确定。

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

我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团组数0及人数0与上年相同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28批次112人次,与上年相比较增加1.5万元,因为2017年申报一类航空口岸、单一窗口、省边防总站入驻榆林;会议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4万元,因为计划举办单一窗口学习培训和一类航空口岸论证会;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没有变化;由于全市公务车统一收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同。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我办不计划安排政府采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7万元,工会经费2.33万元,邮电费0.6万元,劳务费3万元,水电费8.4万元,总计32.7万元。

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榆林市人民政府口岸办2017年部门预算总表